十二五”规划目标确定就成了住房领域的最重要的事情。不同的专家学者也对住房“十二五”规划目标制定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陈淮建议,“十二五”期间对大量脱困型住房需求给予税收、公积金等各类政策支持,鼓励这些家庭自住和改善型购房需求。
对于人均住房面积,陈淮认为应该在“十一五”的基础上略有提高,但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建议住房保障升级
住房保障工作刚刚起步,按照国务院提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2008年底要做到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应保尽保,2009年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
陈淮认为,“十二五”住房规划目标中关于住房保障的目标,应该确定“十二五”的前2-3年,仍然坚持继续“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扩大和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是“十二五”规划中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内容。
“十二五”规划中应加大发展公共租赁房等租赁房产品。陈淮认为,夹心层问题将成为“十二五”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经济适用房等具有销售性质的保障性住房产品可以解决户籍人口等住房问题。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城市,以租赁形式为夹心层提供住房保障,成为主要选择方式。
在公共租赁房之外的租赁房市场应该是政府“十二五”规划着重发展的市场。租赁为主的保障形式,可以帮助不具有购买力和过渡性人口获得住房保障。也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形式。
陈淮表示,虽然“十二五”期间城市最低收入的廉租房保障人群仍然存在,但是到时候廉租房为主的最低住房保障形式也将到收尾阶段。因此,提高住房保障层次,将住房保障人群从最低收入人群,向中低收入人群转移,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陈淮说,“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应该将保障目标从救助性住房需求,转向有一定购买能力,但是与现实购房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的人群身上。针对这些人群的购买需求,以土地、金融、税收等各方面政策提供综合的帮助。
“十二五”规划将是住房情况从比较低向比较好的一个过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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