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IT新闻>>业界新闻

反盗版联盟再诉优酷111宗侵权

2009-11-04 08:00:58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我要评论 0

报9月22日北京讯(记者赵明) 今天下午,搜狐领衔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宣布,其联合维权行动已进入第二轮,目前已在北京市海淀法院立案111宗,预计一周内完成289部电影的侵权立案。

  本报9月22日北京讯(记者赵明) 今天下午,搜狐领衔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宣布,其联合维权行动已进入第二轮,目前已在北京市海淀法院立案111宗,预计一周内完成289部电影的侵权立案。

  搜狐方面称,这只是优酷503部国内影视剧侵权的一部分。另外,反盗版联盟针对迅雷、土豆等网站的影视剧盗版起诉工作也逐步展开。

  在发给媒体的一份说明中,反盗版联盟律师透露,针对在影视作品《王贵与安娜》中多次反复出现可口可乐旗下品牌“美汁源”广告,拥有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联盟发起人优朋普乐已经起诉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与涉嫌盗版侵权网站优酷共同承担68.6386万元的侵权责任,海淀法院已正式立案。

  联盟律师表示,这是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成立之后,继9月18日法院立案61起优酷盗版案件以来,反盗版联盟进行的第二轮联合行动。

  联盟发起方称,起诉优酷已立案111部盗版影视剧,联盟律师表示,联盟将继续在合适的时间向公众披露起诉优酷503部国内影视剧盗版的进展。

  针对联盟此番行动,优酷方发给媒体一份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玉田的五点声明,除暗指搜狐炒作外,此声明专门有两条对广告主连带被诉作出辩驳:

  “在视频分享网站中,确实可能存在用户上传内容侵权的情况,对于该等侵权,无论是法律规定的避风港及适用条件,还是在司法实践中视频分享网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并不存在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之法律规定或司法实践。”

  “目前媒体与部分律师大肆传播的‘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和理论,不仅无司法先例支持,同时也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仅以优酷网上存在可能构成侵权的作品推断在优酷网上投放广告的广告主对某个或某些侵权作品的存在主观过失而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明显的牵强附会亦不应得到司法实践的支持。”

来自奇葩新闻网,转载请声明,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奇葩信息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返回网站新闻首页
奇葩社会新闻
精彩推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合作 | 网站地图
客服QQ:125346033(友情链接) 客服QQ:191985276(广告服务) 客服QQ:172730979(问题咨询)
Copyright © 2008-2009 奇葩信息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09018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