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会新闻>>奇闻趣事

强奸犯施暴后给女孩留下名片称多联系

2010-01-02 07:56:29 来源: 现代快报 我要评论 0

没有最雷只有更雷,在“求刺激”强奸一名女子之后,这名雷人的男子竟还热情地递上了自己的名片,并要来被害人的电话称要“多联系”。

作案后热情留下名片

十几分钟后,车子开到了一个无人的工地,王华掏出了刀子。“你知道我要干什么,给我闭嘴,乖乖配合我!”王华一脸凶相,于红虽然反抗,但是压根不是王华的对手,在车内,王华将她强奸。

事后,王华判断,于红应该是个小姐,所以也放松警惕认为她肯定不会报警,便和其攀谈起来。“这是我的名片,以后我们常常联系啊!”王华顾不得于红还没从惶恐中反应过来,就将自己的名片塞在了她手里,又强行要了于红的手机号码。聊了一下后,王华觉得自己挺有魅力,于红和他已经是“朋友”了,这才放心地放走了于红。

案发之后,于红想到这事万一传出去不好听,一开始也没有报警,但是王华却隔三差五给她打电话,让她很烦很惧怕。她把这事告诉了朋友,在朋友的劝说下,于红报了警。

新账老账一起算被判十五年

因为有这张名片,警方接到报案之后,轻轻松松就抓到了王华。面对警方审问,王华老老实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径。而警方经过DNA比对,发现王华不仅在2009年犯案,早在2005年,他就曾两次以问路为名,开车将两名女子带到僻静路段强奸,并分别抢走了两名女子的现金1000元和一部手机。当年两名女子都报了警,没料到4年之后王华才落网。

2009年11月,王华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被起诉到法院,法庭上,王华却突然辩称,他的第三次行为不是强奸,因为于红并没怎么反抗,但是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证人、被害人以及王华以往在侦查期间的供述,在具体细节上基本一致,足以证实起诉书指控,对王华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近日,江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一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自奇葩新闻网,转载请声明,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奇葩信息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返回网站新闻首页
奇葩社会新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合作 | 网站地图
客服QQ:125346033(友情链接) 客服QQ:191985276(广告服务) 客服QQ:172730979(问题咨询)
Copyright © 2008-2009 奇葩信息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09018138号